•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新城(大学城)建设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506/2019-0400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日期
  • 2019-09-23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新城(大学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定。

2.负责编制新城管理范围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经报批后组织实施。

3.统筹协调北碚新城(大学城)内的规划建设、开发管理、招商引资及相关社会事务。

4.负责北碚新城(大学城)规划区内的土地征收、整治、出让(划拨)及管理工作。

5.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将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成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的成长基地;开发“大学经济”,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把教育资源、科技优势变为经济优势。

6.负责组织实施北碚新城(大学城)内的房屋建筑、市政道路、管网和环境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并负责将其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政设施及环境绿化的维护管理。

7.负责管理北碚新城(大学城)入驻企业,并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协调服务。

8.受委托行使有关区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9.负责北碚新城(大学城)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镇(街)共同做好开发建设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六个职能处室:综合处、财务处、规划设计处、土地房屋处、建设管理处、企业服务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2,805.59万元,支出总计122,805.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60.28万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削减了工程建设项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8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8,560.28万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削减了工程建设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05.5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8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60.28万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削减了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基本支出392.43万元,占0.32%;项目支出122,413.17万元,占99.6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8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60.28万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削减了工程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43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支出预算122,437.6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8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60.28万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削减了工程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43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支出预算122,437.6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63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9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10,000.00万元,占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朝阳中学建设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59万元,占0.03%,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1万元,占0.01%,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5)节能环保支出1,605.25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5.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环保建设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108,307.92万元,占8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30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支出预算108,307.92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建设项目勘探咨询费。 

   (8)住房保障支出2,522.54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4.29万元,下降99.2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住房保障建设专项投资支出预算2,504.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9万元,下降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公用经费5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6万元,下降26.53%,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项目削减,相关开支也一并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培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5,04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09.75万元,下降35.77%,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削减了工程建设项目。本年支出105,04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09.75万元,下降35.77%,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削减了工程建设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统计范围之内。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5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一是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实施绩效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区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总量稳步提升;三是完善了绩效评价质量管理体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四是通过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调整资金结构、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1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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