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职能、机构设置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27XD/2023-001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 有效性
  • 有效

一、联系方式

电话:023-68863739,023-68288480;传真:023-68217338

二、办公地址

北碚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卢作孚路505号(联系电话:023-68863739)

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卢作孚路505号3楼(联系电话:023-60313079)

北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奔月路85号(联系电话:023-68862672)

北碚区园林绿化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胜利村13号(联系电话:023-68864705)

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奔月路70号(联系电话:023-68866515)

北碚区蔡家智慧新城城市运行维护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凤栖路8号14楼(联系电话:023-63227233)

北碚区照明灯饰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缙泉路23号(联系电话:023-68211342)

北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卢作孚路505号4楼(联系电话:023-68299872)

北碚区公园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缙善路87号(雨台山公园)(联系电话:023-68359503)

北碚区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卢作孚路505号5楼(联系电话:023-68230873)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局  余兵主持局党委、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万勇分管党建、群团、老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宣传教育、精神文明、统战工作、意识形态、网络问政、舆情监控、“互联网+督查”、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财务管理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经济普查等工作;分管党政办、财务审计科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波主持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晓亮:分管全区市容市貌管理、农村垃圾收运治理、垃圾分类、公厕建设管理、垃圾运输、市对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实绩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文明城区创建、生态文明、环保督查、“五长制、门前四包”、土壤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文明在行动·北碚更洁净”、“河长制”、绿色社区创建、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招投标、政府采购、重点项目管理、城市管理移交、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管、精细化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容环卫科、科技发展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和平:分管全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停车管理、照明灯饰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城镇综合治理效果考核、对内对外督查督办等工作;牵头水污染防治、新型城镇化建设、“海绵”城市、“马路办公”、城市综合管理、国防动员涉及相关领域等工作;分管市政设施科、安全督查科、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区照明灯饰管理处、区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小菊:分管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园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区级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城市义务植树活动、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城市品质提升、校地合作等工作;分管园林绿化科、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区公园管理处。

党委委员城管支队支队长马兴荣:主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分管全区城管执法、全区城管队伍建设、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信访稳定、广告店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国旗管理、蔡家片区城市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蓝天行动”、扬尘污染防治、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工作;分管法制审批科、蔡家智慧新城城市运行维护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城管支队政委何玉晶:主管城管支队党建、群团、人事、老龄等工作;分管违建治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法治建设、法制审查、诉讼复议、公平竞争、合同审查、社会信用、民营经济等工作;分管法制审批科。


五、机构简介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牵头办理提案、议案;承担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牵头做好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联系电话:023-68863739)

(二)市容环卫科。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区城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门前四包五长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门前四包五长制、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治理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牵头门前四包五长制、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治理工作;牵头负责河长制涉及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负责城市水域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嘉陵江北碚段水面漂浮垃圾的清理工作;牵头提出城市洗车场所设置的建议;负责城市管理局直管的环卫及附属基础设施管理;参与已移交城市管理局直管的环卫设施建设及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行业管理;牵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核费工作。(联系电话:023-68208801)

(三)市政设施科。市政设施科。负责本区已移交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加强市政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停车场的依法审批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设施项目的初设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工程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工作;负责本区已移交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编制本辖区城市景观照明详细规划;组织开展本区城市夜景灯饰整治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城市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指导街镇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供热管理。(联系电话:023-68289373)

(四)园林绿化科。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事项的管理;组织开展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管理。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执行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23-60301260)

(五)法制审批科。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以及执法队伍的培训;配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本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负责本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做好户外招牌备案设置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的行政审批、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参与有关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工作。(联系电话:023-60307035)

(六)安全督查科。牵头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与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工作的督查、督办;参与防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电话:023-63223609)

(七)科技发展科。牵头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参与相关专业规划研究和制定;承担系统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统筹城市管理领域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发展;负责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的移交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业科技研究,牵头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规范、精细化管理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城镇综合治理效果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开展智慧城市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局系统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联系电话:023-68289376)

(八)财务审计科。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承办机关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审计基层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承办建设维护项目预(决)算审核工作;管理依法征收的费用;牵头负责国有企业改革、监督管理基层单位国有资产;承担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及统计等工作。(联系电话:023-68285993)

六、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拟定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负责本区已移交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本区已移交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和参与城市市政工程项目的初设审查和竣工验收;加强市政行业管理和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街镇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核费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九)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街镇及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十四)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组建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依法接受委托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其机构编制方案另文印发。

(二)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规划、城乡建设、公安、环保、工商、水利、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三)区管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维护工程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管相关职能,由区城乡建委承担。

(四)撤销中共重庆市北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重庆市北碚区市政园林局纪检组,设立中共重庆市北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组,纪检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碚编〔20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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