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27XD/2022-000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风景名胜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11年正式成立,现位于卢作孚路505号,为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19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5名)。根据北碚委编【2020】6号文件精神,支队共设24个内设机构,其中3 个科室,21个执法队。本年度本单位机构设置无变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4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67.15万元,主要是由于城管执法机制改革,执法人员分流及下沉街镇后,相应带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67.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4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0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67.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7.15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和2021年保持不变,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城管执法机制改革,执法人员分流及下沉街镇后,相应带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下降。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94万元,比2021年减少16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94万元,比2021年减少167.1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城管执法机制改革,执法人员分流及下沉街镇后,相应带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的减少,基本支出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0万元,和2021年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劳务费、城管执法装备购置及城管专项执法整治项目等重点工作。

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和 2021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21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和2021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和2021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2021年相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05.95万元,比上年减少15.5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城管执法机制改革,执法人员分流及下沉街镇后,相应带来机关运行经费的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北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汪    联系方式: 023-6031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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