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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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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90092980693/2018-0016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8-08-22
  • 发布日期
  • 2018-08-22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区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收支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区与镇街、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事务管理制度。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4.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农财科、社保科、产业发展科、债务科、经建科。机关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重庆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北碚分校、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62.90万元,支出总计1,862.9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04.45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3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79万元,占10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5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37万元,占69.23%;项目支出569.85万元,占30.7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68万元,较上年减少69.1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盘活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3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34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77万元,增长78.01%。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费结转、年中追加部分专项资金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3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3.20万元,增长8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5.12万元,占8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项目专项经费支出;教育支出3.99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89万元,占1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以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97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住房保障支出43.64万元,占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预算调整;粮油储备物资支出3.60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54万元,较上年增加7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离退休人员经费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73.83万元,较上年增加189.1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发放、维修(护)费增加、劳务费增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9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的减少相应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7.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财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546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5.8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89.1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发放、维修(护)费增加、劳务费增加、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无部级领导干部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本部门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万元,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街镇国库集中支付、政府债务管控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万元。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街镇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面推开街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加强街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二是政府债务管控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动态监控。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1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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