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地
日期:2020-03-2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发生以来,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抓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同时,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支持企业40条”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政策措施的自觉性

    区财政局坚决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市区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的通知》(北碚疫情防控组办发〔2020〕37号),优化防控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程序,加强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二、落实各项措施,及时制定具体政策举措 

一是市级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后,区财政局及时结合区内实际开展贯彻落实措施研究。率先建立500万元的北碚区疫情防控物资专项应急周转金,对疫情防控物资予以统筹调度并方便企业购买。

二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第一时间掌握涉中小微困难企业贷款贴息、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专项再贷款及贷款贴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等政策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时传达给区级主管部门,并会同区级主管部门,做好政策持续跟踪、企业咨询解答等,为下一步组织企业申报相关政策做好准备。

三是及时制定《北碚区强化金融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出台《关于降低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费率的通知》(北碚金融中心发〔2020〕6号),进一步扩大区级民营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合作银行范围,同时将周转资金费率由0.2‰降至0.1‰。

四是出台《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重庆市北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北碚财〔2020〕46号)。目前,我区已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告知减免租金相关政策,由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向出租经营用房的区属国有企业、街(镇)、行政事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各相关单位将于2020年3月至5月的每月10日前,将落实减免情况分别报送我局和国资委备案。

五是会同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共同研究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购买复工防疫保险的财政补助政策,制定了《重庆市北碚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重庆市北碚区金融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北碚区中小微企业复工防疫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北碚民营经济发展局文〔2020〕3号)。对申请企业复工防疫保险补贴的前1000家中小微企业,按照1000元/企标准给予补贴。

六是会同区人社局全力做好支持企业用工方面的资金保障,按照《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七条措施的通知》(北碚疫情防控组办发〔2020〕56号)相关要求,统筹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企业招聘、员工返岗、职业培训、人力资源组织和考核激励等用工保障相关工作。

七是会同区商务委商讨区级财政安排的租金减免措施和其他相关操作细则。提出对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和恢复期间,对中小微商贸企业和租赁户采取了合理减免租金及与之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措施的在碚注册商业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目前,该政策已完成部门会商,待按程序报审。

八是积极对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及时了解缓缴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销补助、支持公路运输企业恢复运营、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政策精神及具体落实情况,全力配合区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企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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