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旧版纸质医疗收费专用收据的通知
日期:2020-12-31
大中小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文件
北碚财〔2020〕511号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废止旧版纸质医疗收费专用收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在碚市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精神,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 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渝财非税〔2019〕8号)的文件要求,我区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旧版(纸质)《重庆市门诊医药费专用收据》、《重庆市住院医药费专用收据》和《重庆市预交住院费专用收据》医疗票据。全面使用新版(电子)《重庆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重庆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和《重庆市医疗预交住院费票据》医疗收费票据。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
― 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