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北碚区丽锦雅舍幼儿园举办者
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北碚区丽锦雅舍幼儿园:
经区教委2024年4月28日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你园举办者由刘艳梅变更为肖志然。
请你园及时到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和区教委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办理相关手续,持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印发的幼儿园法人登记批复文件,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办理《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手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评价标准》等规定,依法办园、规范管理,认真履行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和园长职责,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特此批复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