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2968/2022-00099
  • 发文字号
  • 北碚教办〔2022〕13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教委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有关教育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2〕9号)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2022年北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3月、6月两个批次进行。现就我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北碚区户籍人员。

2.持有北碚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北碚区普通高校或北碚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4.在北碚区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已经在北碚区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由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2.符合《教师法》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时间安排

北碚区2022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9:00-4月8日17:00,本批次现场审核确认前(4月11日前)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00-6月22日17:00,本批次现场审核确认前(6月27日前)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及2022届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认定所在区县的注意事项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2022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网报时,网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网报结束前尚未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

5.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6.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三)现场确认及体检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批次为2022411日-15日,每天9:00-12:00,14:00-17:00;第二批次为2022年6月27日-7月1日,每天9:00-12:00,14:00-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北碚区金华路200号〈北碚职业教育中心内〉,联系电话:023-68289533;023-68296161),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港澳人士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材料当场核查,并提交复印件。

2)户籍材料(或学籍档案证明、居住证)复印件1份。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复印件1份;

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

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1份;

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1)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证书领取时需出示规定学历毕业证书。

(3)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现场确认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申请人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还应当提交人事档案中有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

2)申请人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需加盖就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8.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03室)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或台湾的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返回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9.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相关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直接与现场确认机构对接,申请人不得自行携带、提交,否则体检无效。

凡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合格者方能受理其申请。第一批次认定体检时间:20223月25日-4月14日(节假日不体检);第二批次认定体检时间:20226月8日-6月30日(节假日不体检);体检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电话023-68860363)或北碚区城南中医院(电话023-

68355444)

注意:体检报告仅限于当前批次认定有效。如个别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段内体检的,也必须先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四、证书发放

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2届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时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若确需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签字并加按手印的委托书1份(模板见附件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是2022届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申请人向认定机构进行信息更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第一批次证书发放时间:2022年5月9日-11日,每天9:00-17:00。

第二批次证书发放时间:2022年7月25日-28日,每天9:00-17:30。

发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北碚区金华路200号〈北碚职业教育中心内〉),联系电话:023-68289533;023-68296161。

五、认定时间

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附件2

六、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须现场提交健康档案及承诺书1份(附件3),现场出示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场所码,体温正常,且无异常症状方可进入。如有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新要求执行。

1.根据当前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来碚返碚人员需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其他低风险区来碚返碚人员需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2.在现场确认当日,市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碚返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市内重点地区来碚返碚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指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非采样时间、非报告打印时间,纸质件及电子件均可);且重庆“渝康码”(请提前注册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扫描场所码,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确认现场。自备一次性口罩,除身份确认摘除口罩以外,均应全程佩戴,保持1米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

3.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以及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现场。

4.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以重庆疾控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如因个人故意隐瞒有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发布的为准。

七、其他

1.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第二批次申请认定人员请仔细阅读此通知,到时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周老师,电话:023-60308126;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廖老师、彭主任,电话:023-68289533,023-68296161

附件:12022年3月北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22022年6月北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3.参加2022年XX月北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健康档案及承诺书

      4.委托书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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