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碚教发〔2012〕114号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征文活动
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征文活动工作的通知》(渝教办财函〔2012〕177号)精神,进一步宣传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充分展现当代青年学生诚实信用、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特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三、征文时间
2012年7月10日 - 9月10日。
四、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主办、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协办,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分别进行评选表彰。
五、征文要求
(一)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
(二)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六)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六、征文活动评审方式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本辖区开展征文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七、征文选送数额
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类作品各报2篇。
八、表彰与奖励
此次活动获奖优秀征文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优秀征文奖:各类别学生征文分别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获奖作品将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分别为《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中职卷)》《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高中卷)》等二卷;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专栏选登。
九、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需在9月10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9243720@qq.com。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同时填写《征文推荐表》(见附件)。
联 系 人:邱海波
联系电话:68205575
附件:学生征文推荐表
北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征文 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
学生征文推荐表
推荐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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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题目 |
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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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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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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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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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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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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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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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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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感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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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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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学校、院系、专业”中“院系和专业”仅限中职学生填写。
②“所获资助项目”填近期所获国家资助项目名称(受助金额可不填)一至三项。
③“受助感悟”、“人生格言”每项不超过50字。④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⑤此表格附在学生征文正文前一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