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22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做好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

规则(试行)》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区教师进修学院: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21〕7号,以下简称《规则》)转发给你们。为确保《规则》在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全面落地、顺利实施,根据市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学习贯彻《规则》工作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学习宣传,严格准确实施。学校要通过官网官微、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对《规则》进行专门宣传。要重点宣传《规则》对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以及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学校要制订实施教育惩戒的工作细则,设立公开监督咨询电话。

二、认真完善校规校纪,依法科学施教。学校要按《规则》要求的程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修订、完善校规校纪,并报区教委基教科备案;要建立实施教育惩戒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等机构和制度,并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要注重多方协作,健全教育惩戒实施和监管、救济的工作机制。实施中,教师应先采取正面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教育引导无效后才考虑实施教育惩戒,并关注被惩戒者状况,避免意外发生。实施教育惩戒前后,教师和学校应当按照《规则》要求,落实告知家长、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和听证三大程序保障制度,做到程序正义,操作规范,有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学校要为《规则》正式施行做好准备,并将执行《规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区教委。备案资料纸质件(盖公章)和电子件各一份,请于3月31日之前报送区教委。

联系方式:

(基教科)李博,联系电话:68318232;电子邮箱:2539927078@qq.com

(人事科)周军,联系电话:68286278;电子邮箱:492196567@qq.com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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