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464A/2020-0034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规划、标准。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贯彻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按权限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缙云山风景名胜区与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合区域,由市林业局统一管理,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北碚区域不重合区域由北碚区林业局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北碚管理处,按权限负责缙云山、北温泉、嘉陵江小三峡北碚段的规划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镇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行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把北碚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管理科、生态修复科、防火安全科(行政执法科)等行政科室,单独设立重庆市北碚区森林公安局。另设北碚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碚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北碚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北碚区森林火灾预防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本级)、北碚区观音峡林场、北碚区嘉华林场、北碚区茅庵林场、北碚区林木种苗站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北碚委发〔2019〕1号)要求,已将原区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利局、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林业局;原森林防火相关职能职责已转至新部门。本单位新增防火安全科(行政执法科)内设机构、北碚区森林火灾预防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减少北碚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事业单位;新增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北碚管理处(北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二级预算单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9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9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20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已经完成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北碚管理处(北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二级预算单位人、财、物 的分割交接。根据财政安排,2019年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北碚管理处(北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部门决算仍由原主管部门汇总编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460.6万元,支出总计8,46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39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等项目拨款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8317.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3.59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7949.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1.18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31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8.2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森林保护支撑体系建设-森林防火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7.01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43.5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9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7.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19.76万元,占35.5%;项目支出5,129.66万元,占64.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26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保护支撑体系建设-森林防火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51.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7.3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等项目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3.69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森林保护支撑体系建设-森林防火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0.66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收入875万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收入499.8万元、森林保护支撑体系建设-森林防火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收入7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4.7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01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47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875万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99.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86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保护支撑体系建设-森林防火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9.01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6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因公致残退休人员抚恤金和护理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其他退休支出 。

(2)卫生健康支出126.1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7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一是从区内其他部门调入职工而调剂增加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费支出;二是年中从其他预算科目调整到卫生健康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48.3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2.6万元,下降76.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中央天然林保护财政补助的社会保险费206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162万元专项资金和退耕还林粮食专项资金78.61万元。

(4)农林水支出5,542.17万元,占7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15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用于自然保护地敏感区非国有林赎买)、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林业改革发展等项目未完工结算支付资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74.8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森林抚育、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村四旁植树专项经费支出875万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项经费支出499.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15.1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5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住房补贴预算支出;二是从区内其他部门调入职工而调剂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7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83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行政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和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7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74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增加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万元。本年收入3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了缙云山综合整治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收入。本年支出3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了缙云山综合整治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2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66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9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及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发展等业务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6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实际成本大大低于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2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和遵守厉行节约原则,公车运行维护实际成本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林业部门到我单位学习交流缙云山生态环境整治及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林业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6万元,下降87.0%,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一些接待就餐安排在机关食堂,节约成本降低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一些接待就餐安排在机关食堂,节约成本降低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7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含直属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64.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作餐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3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印刷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是2019年精简了会议次数和参会人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培训次数和人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及电脑、空调、打印机、摩托车等为固定资产和森林保险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51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涉及资金3382.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主要负责制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任务分配、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资金划拨,任务街镇、林场主要负责按照项目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所有项目指标均已达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2%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完成比例100.0%;二是无公害防治率98.0%,完成比例100.0%;三是测报准确率100.0%,完成比例100.0%;四是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完成比例100.0%;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森防站满意度100.0%,完成比例10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立项时制定的绩效目标计划,效益指标与满意度指标无清晰、具体、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不利于后期的考核、管理及评价。二是林地后期处理机制有待完善。未制定枯死病死松树除治后松树间距长度、宽度达到多少后重新种植植被的相关制度,即:未明确除治后林地的二次利用,不能保障北碚区林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项目实施程序不够完善,部分镇街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导致存在松木流失、农户储材等情况,可能导致病虫害二次传染。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森防站可在发布任务计划时同时设置绩效目标,目标设置应具体到需要完成的数量或金额等具体可比对的程度。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可便于后期考核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二是制定植被恢复等相关制度,明确松林砍伐后间距达到多少需重新补植苗木,以及补植苗木的种类等相关细则,保障北碚区的森林面积与植被数量,进一步完成“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要求;三是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对松材线虫病害的宣传力度,避免造成农户私自储存有害松木等情况。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联系人及电话

万华云15334560268

主管部门

北碚区林业局

实施单位

各涉林街镇、林场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70

总量

170

100%

其中:市级资金

70

其中:市级资金

70

100%

区级资金

100

区级资金

1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2%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8%,测报准确率达到10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3‰

0‰

100%


无公害防治率

≥82%

98%

100%


测报准确率

>85%

100%

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

≥99%

100%

10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森防站满意度

≥90%

98%

1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2019年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项目、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具体情况见附件1“2019年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97083

  附件:1.2019年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重庆市北碚区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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