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北碚民许准字〔2021〕49号)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157H/2021-00175
- 发文字号
- (北碚民许准字〔2021〕49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有效性
- 有效
大中小
重庆市北碚区为明幼儿园:
你(单位)2021年10月26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北碚区为明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林浩变更为林洁。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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