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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你(单位)2026年7月7日向本机关申请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北碚区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由周继群变更为暴志越,住所由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安礼路128号4幢4-1变更为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85号。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