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碚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补贴(试行)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2-09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北碚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补贴(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北碚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补贴(试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0日


        北碚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补贴(试行)方案


        为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渝民发〔2023〕9号)、《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老年食堂建设补贴

        (一)补贴对象。按照《北碚区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申报认定并与镇街签订2年及以上运营管理协议,建设完成且实际运营半年及以上的北碚区老年食堂。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食堂建设的社区食堂不再给予建设补贴。

        (二)建设数量。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聚焦需求、注重实效”的建设原则,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用餐空间面积在50-99平方米的小型老年食堂10个,100-299平方米中型老年食堂5个,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老年食堂3个。

        (三)补贴标准。对建成的大、中型老年食堂,分别按照每个5万、2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

        (四)发放程序。老年食堂建成经认定及运营半年后,向所在镇街申请补贴,经镇街审核后,由老年食堂据实向区民政局申领补贴,区民政局验收合格后,根据运营协议分两年拨付。

        二、老年食堂运营补贴

        (一)补贴对象。按照《北碚区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申报认定并与镇街签订运营管理协议,建成后正常运营且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北碚区老年食堂。

        (二)补贴标准。以北碚区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数据为依据,核定老年食堂日均助餐老年人人次所属等级。一级:老年食堂日均助餐老年人人次在100人次及以上的,给予每月4000元运营补贴;二级:日均助餐老人人次在50-99人次的,给予每月2500元运营补贴;三级:日均助餐老人人次在20-49人次的,给予每月1000元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人人次低于20人的,不予运营补贴。

        (三)考核要求。区民政局对老年食堂开展季度考核,主要包括硬件建设情况、智慧化建设、用餐反馈及监管三个方面。(详见附件4《北碚区老年食堂运营考核细则》)。

        1.硬件建设情况(15分)

        (1)统一标识(5分)。按照《关于印发北碚区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民发〔2023〕60号)要求,统一规范建设,统一命名为“××社区(村)老年食堂”,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标识,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满意老年食堂,要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2)制度上墙(5分)。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等级、收费价格、对老年人优惠等制度,每缺一个制度扣1分。

        (3)场地建设(5分)。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供餐能力一般应在50人/餐以上,食堂面积一般应不少于50平方米。老年食堂宜设在2层以下(含2楼),3楼以上应设电梯,并在食堂内外配置无障碍设施和助餐工具,方便老年人出入、用餐。

        2.智慧化建设(25分)

        (1)智慧云平台运用(20分)

        各老年食堂应依托北碚区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开展服务,及时录入订单信息、用餐情况等。区民政局将根据平台数据统计老年食堂用餐人次。资料上传完整得20分,不录入不得分。

        (2)信息系统监管(5分)

        在厨房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信息系统,得5分。

        3.用餐反馈及监管(60分)

        (1)老年人就餐优惠(10分)。老年食堂以服务老年人为主,可面向社会开放,按市场价格提供餐饮服务。要认真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要求,根据老人年龄阶段、家庭困难状况及活力程度等情况,对就餐送餐服务实行差异化优惠,并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2)积极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0分)。除提供助餐,是否还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以及其他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延伸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办的老年食堂还应及时上传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或视频资料。

        (3)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20分)。①食品安全。食品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做好食品留样登记,无留样食品的,扣1分。餐饮具按时清洗消毒,消毒记录完整,未按时清洗消毒或无消毒记录的,扣1分;库房内卫生情况良好,物品摆放规范整洁,设置挡鼠板、纱窗等设施,不符合存放条件的,扣1分。老年食堂工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不达标的,扣1分。及时收拾、清洁餐桌、地面、卫生间,清理废弃物容器,每日完工时清洁1次,环境脏乱差的,扣1分。②行政处罚。受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的一次扣20分。③信访投诉。老年食堂所在镇街或区民政局接到有效投诉或信访,一次扣5分。该项扣分无上限。

        (4)满意度调查(20分)。区民政局、镇街和社区(村)采取随访的方式对到老年食堂用餐的老年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每个老年食堂的调查人数不少于10人),老年人满意率在90%及以上,得15-20分;满意率在80%-90%,得10-15分;满意率在70%-80%,得5-10分;满意率在60%-70%,得0-5分;低于60%,不得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老年食堂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按日均助餐老年人人次数对应补贴标准全额补贴;得分80—89分的按对应标准的90%补贴;得分70—79分的按对应标准的80%补贴;得分60—69分的按对应标准的70%补贴;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补贴。日均用餐人数根据平台数据按季度核算。

        (五)发放程序。老年食堂建成经认定及正常运营后,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审核后,由老年食堂据实向区民政局申领运营补贴,区民政局组织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分季度拨付运营补贴。

        三、老年送餐服务补贴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尤其是老年送餐服务供给能力,促进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就餐便利化可及化,搭建起北碚区老年人用餐服务的“绿色通道”,更好实现惠民有感,计划实施“渝快食光”老年送餐服务专项行动(试点)。

        (一)试点区域。北温泉街道全域及歇马街道三元溪社区、状元碑社区、紫云台社区、欣和社区、华伟社区(试点社区老年食堂约3㎞范围)。

        (二)补贴对象。试点区域内的特困、低保、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

        (三)补贴金额。每单送餐上门服务费为3-4元,符合补贴范围的服务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其他有用餐需求的人员自行支付。

        (四)补贴程序。有用餐需求的老人通过电话、小程序等方式进行送餐服务下单,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配送团队送餐到家,用餐老人只需支付老年食堂餐食的费用。区民政局以智慧平台数据为依据,每月向配送团队结算一次配送费用。

        四、建设运营补贴禁止性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补资格。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利用场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或其他诈骗活动的;

        5.上传数据、图片和文字资料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

        6.存在歧视、侮辱、诽谤或者虐待老年人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7.出现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老年人信息等行为的;

        8.违反《北碚区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限期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9.受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超过2次的;

        10.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带来严重影响的。

        五、老年食堂监督管理

        (一)加强监督管理。老年食堂应如实申报运营情况,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各镇街应当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对所属老年食堂运行进行常态化监管,按月对老年食堂食品安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可以提出申请取消老年食堂运营资格,指导运营方改进运营管理质量和服务效果。区民政局将对老年食堂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将社区食堂监管情况列入对镇街考核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老年食堂中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证食品安全。根据老人年龄阶段、家庭困难状况及活力程度等情况,对就餐送餐服务实行差异化优惠。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镇街要加强对老年食堂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老年食堂运营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做到账目清楚、专款专用。定期对助餐服务机构的申请补贴、数据、资料、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使用和管理资金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按相关规定收回奖补资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退出机制。社会运营机构退出运营的,应当向镇街道提出申请,说明退出理由。其中,已获得建设补贴资助的运营机构应当依照监管协议约定,确保老年食堂实际运营期限不低于2年。社区食堂运营主体出现下列情况时将予以摘牌并退出: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因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具备运营条件和能力的;发生严重负面舆情的;运营主体主动提出退出并与相关镇街协商达成一致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属地镇街和区民政局研究需要予以摘牌并退出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时间为1年,试行期间将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和实际运行情况再行调整。

        附件:

        1.北碚区老年食堂申报表

        2.北碚区老年食堂建设补贴审核表

        3.北碚区老年食堂运营补贴审核表

        4.北碚区老年食堂运营考核细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