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满意老年食堂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4-12-09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满意老年食堂评选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食堂建设奖补方案的通知》(渝民〔2024〕93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北碚区满意老年食堂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渝悦养老应用系统进行了备案,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食堂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运营相对成熟的老年食堂。

        二、奖补名额及金额

        对建设规范、运行良好、服务人数多、群众满意度高的4个老年食堂,每个予以1.5万元奖补,已获得“优质食堂”的不得再参与满意食堂的评比。

        三、评选指标

        区民政局对老年食堂开展考核,主要包括服务规模、硬件建设情况、智慧化建设、用餐反馈及监管几个方面(详见附件2《北碚区满意老年食堂考核细则》)。

        四、禁止性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奖补资格。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利用场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或其他诈骗活动的;

        5.上传数据、图片和文字资料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

        6.存在歧视、侮辱、诽谤或者虐待老年人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7.出现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老年人信息等行为的;

        8.违反《北碚区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限期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9.当年受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0.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带来严重影响的。

        五、奖补流程

        (一)满意食堂申报。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按照标准自主进行申报,各镇街于8月9日前完成辖区内满意老年食堂申报工作,并将申报表、自评表(附件1、2)提交区民政局。

        (二)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组建老年食堂运营绩效考核工作组,结合渝悦养老系统、北碚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采集就餐订单、实地检查等情况,对申报的老年食堂运营情况进行审核评分。

        (三)资金拨付。区民政局根据评选结果,将资金拨付到相关镇街,各镇街根据老年食堂运营方提交的资金使用方案和相关佐证资料足额拨付奖补资金。

        六、资金管理

        (一)严格按照中央和市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资金,本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老年食堂购置或更新助餐服务设施设备(评选结果下达后购置的,相关票据留存备查),严禁将资金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房租物业、餐标补差等)。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满意老年食堂,要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二)各镇街要加强内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预算执行调度和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并于2024年12月初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区民政局。具体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绩效评价情况等。

        (三)各镇街要指导老年食堂运营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做到账目清楚、专款专用。

        (四)对使用和管理资金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有权按相关规定收回奖补资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七、工作要求

        经申报,我区4个老年食堂被重庆市民政局评选为“重庆市优质老年食堂”,每个予以5万元奖补资金,该项资金的管理同样参照以上资金管理要求。

        老年食堂应如实申报运营情况,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各镇街应当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老年食堂的监督管理,按月开展日常检查,指导运营方改进运营管理质量和服务效果。区民政局将对老年食堂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不定期开展抽查。

        附件:1.北碚区满意老年食堂推荐表

        2.北碚区满意老年食堂考核细则

        3.重庆市优质老年食堂名单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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