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73468E/2023-0007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农业农村委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有效性
  • 有效

单位名称: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1幢4-5楼

联系电话:023-68863568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章程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三)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四)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按市农业农村委和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

(十五)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张建军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曾锋同志(区农业农村委三级调研员):协助书记负责区委农业农村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离退休、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禁毒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管党政办、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挂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区乡村治理服务中心。

林洪同志(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负责畜牧业、渔业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联系负责河长制。分管畜牧水产科、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江北良种场、区江北蚕种场、区农科所。

朱溢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三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重大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批、项目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分管扶贫开发科(乡振办)、计划财务科。

石万里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负责农田整治、农业机械化、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工作、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种子、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作物推广管理工作,联系负责林长制工作。分管农田水利科、区农田整治保护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张毅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按照“三转”要求,协助书记推动相关工作。

万一池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扶贫发展中心主任(兼)):承担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乡村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缙云山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分管区扶贫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

陈静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负责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科技创新、农村人才培训工作;主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负责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以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长江十年禁捕”退捕后续工作。分管科教生态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郑伟同志(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菜篮子工程”、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办(行政审批科):负责农业农村委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采购、日常管理。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公文、档案、机要、信访、离退休人员管理、应急值班、保密、目标管理工作。统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统筹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工作。联系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工作。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议。负责编报部门财务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部门预算执行;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衔接协调和农业项目资金监管。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登记、处理等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联系清偿办相关工作。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改革合作科(法规科)(乡村治理中心)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区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和区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服务、乡村治理指导服务,指导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农村宅基地服务,以及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服务,承担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技术服务。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振办(扶贫开发科):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牵头校地合作、成渝双城经济圈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议,统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库管理。分配和管理衔接资金和物资,监督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评。牵头农业统计。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民营经济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日常服务与监测。负责农业招商引资。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区花木产业发展及花木生产技术职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牵头农情信息工作。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畜牧水产科(畜牧水产中心):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管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畜禽品种及配套体系管理,承担审定、登记、鉴定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实施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检测监测、诊断治疗,承担畜牧生产(含畜禽良种引进)技术指导和推广、兽医技术指导和推广、水产养殖(含疾病诊疗)技术指导和推广,负责畜牧水产业生产情况调查。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田水利科(农田整治保护中心):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拟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制定。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节水农业。牵头撂荒地整治。负责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工作,开展全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整治相关信息化建设。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开展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实施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负责相关技术的应用、推广示范和绩效评估,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过程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农业综合开发技术示范与推广工作,开展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机新技术示范与推广、宜机化整治改造项目实施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等工作。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生态科(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推动绿色农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农业污染调查与防治、生态农业建设试点与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环境监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监测治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外来入侵生物防治。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地方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牵头“三农”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宣传营销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牌农产品申报及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统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宅基地、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管理以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业相关执法职能。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执法,参与交叉执法、异地执法。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扶贫发展中心:负责巩固脱贫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巩固脱贫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巩固脱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片区巩固脱贫工作。开展巩固脱贫政策的培训工作。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技站: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负责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贯彻执行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种子质量管理,品种管理。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开展肥料利用技术服务。执行国家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植物检疫、病虫测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经作站:指导经济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经济作物生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经济作物生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和培训服务;负责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管理工作。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经济作物产品产需调控建议。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以及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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