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北碚区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质量 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1-26

各镇人民政府关街道办事处:

现将北碚202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  


北碚区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委等12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委乡振组办〔2019〕1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县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示范引领,创新机制方法,优化政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整区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成员。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合作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  

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农民合作社基本原则,鼓励地方先行先试,着力在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可复制、能推广、服水土的范例经验。  

3.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传统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  

4.坚持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农民合作社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支持发展合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实施,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区农民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到2022,全区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社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市、区级示范社三级联创,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试点任务

试点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着重在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区域指导服务能力三个方面试出成果。

(一)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

1.强化规范建设。一是全面摸排汇总。组织多方力量对辖区内农民合作社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摸底大排查。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问询等方式,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排查登记表》,汇总排查台帐,辖区内农民合作社逐一登记建册,同时甄别汇总问题台账,为后期分类规范提升打好基础。二是规范运行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探索在农民合作社内部推进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职业经理人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开展登记注册,对农民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按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三是完善章程制度。指导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按照实际发展经营状况,重点明确成员出资、经营范围、成员大会制度、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内容。加强社内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包含成员账户在内的基础台账。四是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核算,建立成员账户,合理收益分配,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定期公开财务报告,合理配备财务会计人员或进行财务委托代理,推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运营管理规范化。五是强化阵地建设。以“办公环境良好、章程制度上墙、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凸显”为主线,打造农民合作社阵地建设示范点,以期实现“以点带面”模范带动作用。

2.拓展业务范围。一是全面深挖农业农村新业态。鼓励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充分利用蜡梅、花木、柑橘、蔬菜、茶叶等特色资源,带动成员连片种植、规模生产,提高标准化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发深挖北碚区本地“乡土味”,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二是加速建设农业产品“金招牌”。以“好品碚出”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为媒介,积极推动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商标注册,强化营销推广,提高本地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三是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组建农机合作社,以“高生产效率,低生产成本”为准则,推进小农户与大农业有效对接,助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探索推动发展农产品加工型合作社,把产业链留在乡村,提高本地农产品附加值。四是推动延伸农业产业上下游。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如秸秆回收利用等。鼓励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建设。

3.丰富出资方式。一是扩大货币出资面。积极引导全体成员以货币出资入社,增强成员对社内事务的关注度、参与度。二是挖掘资源要素价值。全面盘活农村土地、房屋、资金、手工艺等要素资源,鼓励农民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农机经营者以农机等实物作价出资入社探索发展农户以闲置农房等资源要素出资办社扩大成员覆盖面。三是强化利益联结。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成员、周边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自愿入社发展生产经营。允许将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出资的方式投入农民合作社,让农户共享发展收益。

4.强化服务功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新成员。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提供代耕代种、机耕机收、统购统销、统防统治、稻谷烘干等多元化服务。二是挖掘农民合作社新角色。支持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建设、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三社”融合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

(二)促进联合与合作

5.推进区域性联合。鼓励同区域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协调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鼓励同区域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业务合作。  

6.推进行业性联合。鼓励同行业或相关产业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做大做强花木、柑橘、蔬菜、茶叶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规模优势,提高谈判地位,增强市场话语权。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采取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  

7.引导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积极引导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统一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

(三)提升指导服务能力

8.构建扶持政策体系。一是宣传到位。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推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扶持统筹。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同时将农民合作社运行规范作为支持的必要条件三是政策落实。依法全面落实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

9.加强示范引领。一是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深化国家、市、区级示范社三级联创,完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指标体系,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推选工作,每年培育一批区级示范社,推荐一批国家、市级示范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二是持续落实示范社监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示范社评定和动态监测,建立示范社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支持重点,及时淘汰不合格的农民合作社

10.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一是建好一支队伍。建设区-镇街-村三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在继续从基层农经队伍中选聘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的基础上,积极拓宽选聘渠道,面向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人才培养发展辅导员,对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二是立好管理机制。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管理机制,采取精神鼓励、社会荣誉赋予、辅导员认定等激励制度,激发辅导员内生动力,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辅导工作。三是选好一系列课程。结合各类农业产业技术课程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指导培训工作。 

11.搭建服务平台。持续建立完善农民合作社服务平台。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推动中国邮政、重庆农担等企业服务对接农民合作社发展需求,共同打造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物流销售、金融服务等平台,帮助农民合作社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推广应用中国邮政惠农合作应用程序和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合作社拓展电商销售渠道,健全完善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扩大农产品销售半径,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12.畅通退出机制一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末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农民合作社登记信息共享区农业农村委二是依法依规引导退出注销。重点对被列入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问题以及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异常情形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畅通农民合作社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探索简化注销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为农民合作社自主申请注销提供便利服务。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等联席部门,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调度通报进展情况,联合开展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清理整顿任务和要求,总结进展和成效。

(二)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好对合作社的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市场营销、人才引进、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政策,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合作社发展需要的支持政策体系。整合资金用于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力度。

做好宣传总结。全面宣传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合作社发展中的经验,利用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印发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产业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以及国家支持扶持政策和合作社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成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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