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的批复
日期:2023-12-12

柳荫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的函》(柳荫府函〔2023〕1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了你镇申报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次共批复你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1个。财政补助资金共计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建设地点、补助金额等详见附件1。

二、请你镇及时按项目批复和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对辖区内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督促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效益。

三、本次项目中涉及的农机装备,如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也不得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补助政策。

四、项目完成后,在做好镇街验收的基础上,及时报请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此复


附件:1.北碚区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2.专项资金拨款申请书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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