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4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水平,提高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北碚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北碚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日
重庆市北碚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主要目标
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提升产地仓储保鲜能力,降低鲜活农产品产后损失,到2021年底,全区新建或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不少于6个。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我区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二)实施种类。蔬菜、水果、北碚区特色种植类农产品(花椒、茶叶、食用菌等),不包括粮油产品。
四、建设内容
(一)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针对柑橘、马铃薯等耐贮型蔬菜、水果农产品,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节能型机械冷库。针对常规不耐贮藏的农产品,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三)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针对猕猴桃、葡萄、梨、桃子等呼吸越变型农产品,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等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五、资金支持
(一)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六、组织实施
(一)公布方案。2021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申报起止时间、方式、建设内容等相关事宜,广泛宣传动员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参与项目申报。
(二)线上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主体通过市场信息平台(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注册登录)或新农直报系统(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注册登录),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审核。申报主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操作说明手册(主体申报版)》(附件3)、《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附件4)。
(三)预立项确定、登记。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核实,对项目有效利用和带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预立项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对预立项审核后,及时通过“市场信息平台”或“新农直报系统”公示审核(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反馈,审核通过的主体进行预立项登记;通知审核通过主体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附件5)相关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五)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和北碚区财政局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项目验收完成后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六)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完成后,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和北碚区财政局对项目完成绩效情况开展自评并进行工作总结。
七、进度安排
(一)启动申报。6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将纸质件和电子档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备案。7月15日前完成业主申报工作,7月底前完成审核公示。
(二)项目验收。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和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三)绩效评估。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并报市农业农村委。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财政局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查、设施核验、补贴公示等工作。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项目申报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主体建设用地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二)严格资金监管,强化绩效。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不整合、不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阶段,各街镇要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时,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投诉咨询电话:023-68863175。
(三)加强示范宣传。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培训,总结项目实施先进经验。各街镇要积极宣传,给所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项目申报宣传资料。争取推出一批项目建设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唐晓星
联系电话:023-68863175
附件:1.北碚区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摸排情况表
2.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指导标准
3.《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操作说明手册(主体申报版》)
4.《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