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关于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中学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6-01-16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关于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中学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蔡家组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提交的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中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017-500109-82-01-014122)和《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中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N17-1/05地块,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3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文体楼、1栋食堂、两处门卫楼、1处垃圾收集站、校园道路、广场、给排水、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建设用地面积48536.7m2总建筑面积33128.8m2,均属地上建筑面积,其中,公建面积30256.91m2,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2871.89m2,容积率0.68,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停车位126个。

项目由主体工程区、施工营地两个部分组成。项目区总占地面积5.84hm2,其中永久占地4.85hm2,临时占地0.99hm2。主体工程区4.85hm2,施工营地0.99hm2。项目不涉及取土场、弃土场等。项目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补偿内容。

项目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2026年2月全面竣工,总工期约18个月。项目建设挖填土石方总量15.42万m3,其中开挖方7.71万m3(含表土剥离0.63万m3),回填方7.71万m3(含表土回覆0.63万m3),无弃土。工程总投资2515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0127.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4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32.3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03.76万元(含工程措施费89.57万元,植物措施费208.47万元,新增措施费5.7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8.56万元。在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植物措施费0.27万元,临时措施费2.36万元,监测措施费9.17万元,独立费用15.93万元,基本预备费0.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18244万元(免征)。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财综〔2015〕101号)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本项目水保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按照市级文件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在征得我局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并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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