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碚区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示
日期:2018-06-07

2018年,北碚区开展了利剑执法、黑臭水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次级河流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查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对一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序号

环境违法单位

环境违法类型

基本案情

处罚情况

备注

1

重庆市金强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水污染违法案

该单位位于北碚区歇马街道小湾村,2018年3月23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因下水井堵塞,直接将清洗废水通过车间墙底孔洞和设立的管道直排外环境。

2018年4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环执罚〔2018〕43号),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同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重庆市紫阳玻璃加工厂

废水逃避监管违法案

该单位位于北碚区东阳街道黄桷代黄路19号(北碚玻璃厂内),2018年3月26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蒙砂环节部分生产废水通过废水管网流至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另外有部分废水通过蒙砂场地侧面孔洞流至雨水沟外排。

2018年4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环执罚〔2018〕62号),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3

重庆三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案

该单位位于北碚区静观镇华静路122号。2018年 3月29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废机油桶交给无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废品回收站处置。

2018年4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环执罚〔2018〕81号),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4

重庆联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案

该单位位于北碚区歇马街道小湾村周家堡村民小组。2018年3月29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废油漆桶和漆渣堆放在厂区外的地上,无防渗漏、防雨水、防流失措施。

2018年4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环执罚〔2018〕89号),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5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夜间施工环境违法案

2017年11月4日23:40接群众举报,反映有工地施工,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是位于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康路由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恒大翡翠湾二期”项目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

2018年1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环执罚〔2018〕1号),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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