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1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该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管理科牵头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掌握全局法治工作进展,分析法治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标对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级会议学习内容,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原文原著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局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二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每年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集中学法2次以上。同时,及时组织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区级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法制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制定了《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形成了党组会和局务会会议纪要并全部立卷归档。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台账全年动态跟踪和管理,指导督促承办科室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专职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严格按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2021年,对现行12件生态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保留11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制定(修订)出台《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项目管理流程》等文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

(六)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及时更新北碚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51家。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形式开展非现场检查次数共计582家次,对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执法次数50余次,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服务企业次数150余家次。二是按照服务型环境执法“三书”制度要求,继续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风气,提升行政执法管理效果。今年以来,发放《督促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告知书》(事前)、《行政指导告诫书》(事中)、《行政处罚案后帮扶建议书》(事后)共计50余份。三是今年以来,为大力支持企业及个体办理优惠用电、领取国家补贴、向银行申请办理加成贷及恢复征信等,共提供处罚查询服务300余家次。全年实施行政处罚139件,处罚金755.3万元,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9次,移送刑事案件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5件,办理行政复议2件。

2. 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2021年完成200家抽查企业的现场检查和信息录入工作,制定《北碚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制定《2021年度北碚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北碚区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重点制定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将日常所有现场检查任务和国家、市级部署的专项执法行动全部纳入现场检查计划,实行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全年按计划开展现场执法检查95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30余个。

3. 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统筹开展跨部门涉企联合执法。联合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汽修厂120余家,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00余个,查处全市今年首例非法倾倒铝灰案,妥善处置非法倾倒铝灰60余吨,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团伙1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

4. 筑牢建党100周年环境安全防线。结合“两会一节”、“汛期”、“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等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环境安全专项行动,目前,共开展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194283次,风险企业覆盖212家,风险企业覆盖率100%。全区风险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自查自纠1351家次,发现隐患81,完成整改78个,正在整改3个。同时,将建立和更新重大隐患数据库纳入环境应急管理的常态工作。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审批提速,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按照“巩固现有、持续优化”的思路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总体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压缩比达到85.84%。创新管理方式推进“马上就办、接件就办”,将13项行政许可中11项列为即办件,即办件占比93.33%,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可当场完成受理、审核、制证、盖章流程,做到即来即办。二是精简材料,落实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受理要件,将13项行政许可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由68个减少到51个,材料减少率25%。同时对部分纸质版材料实施容缺受理,申请人在审批结果出具前补齐资料即可完成审批,并对各项材料均提供了详细的填报说明和样表。三是全程网办,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事项。通过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占比达到100%,通过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推行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在线审查审批。群众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者邮寄资料的方式办理事项,切实做到“一次不用跑”,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四是落实管理,做好优化审批充分保障。通过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为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提供有效保障。针对排污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在完成审批后,定期安排专人协同专家对企业开展证后管理工作现场核查。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环评项目实施环评报告复核全覆盖,对复核发现承诺不实的建设项目业主和中介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实施信用管理,在重庆市范围内我区也是最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县。五是问卷调查,科学评估“放管服”改革成效。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成效专项调查工作,调查服务对象对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工作满意度和获得感。通过各街镇及园区管委会向辖区内民营企业发放《“放管服”改革成效专项调查问卷》,采取匿名填报并由各街镇及园区管委会统一报送,确保取得企业真实反馈。及时梳理反馈信息,分析调查结果,切实改善“放管服”措施中存在的不足,推动管理更有效,促进服务再提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坚持“对内教育、对外宣传”的普法思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一是制定《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法对象、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二是利用“重庆环保大讲堂”等平台实现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积极参加普法办组织的法治讲座及培训,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和环保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加强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四是结合生态环境重点工作、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中高考夜间噪声执法行动等重点工作,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进行普法宣传,五是践行执法中普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践行审批中普法,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在审批过程中主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办事群众解释办理事项中依据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在审批办事窗口摆放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六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真正让环保知识进企业、进社区,推动了我区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法治体系建设,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九)存在的主要不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尚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解决生态环境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生态环保公众参与和全民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尚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尚需进一步拓宽,主动性、积极性尚需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建设、科学决策、规范执法、信息公开等方面继续努力,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法治屏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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