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MB1530994W/2021-00064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卫生健康委
- 主题分类
- 财政;其他;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参与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起草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地方性卫生执法标准。
2、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3、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4、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5、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6、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7、监督、指导街镇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科、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执法大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职业健康执法大队、医疗卫生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66.93万元,支出总计666.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以及增拨新冠疫情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5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3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以及增拨新冠疫情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44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5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5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3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以及增加新冠疫情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59.05万元,占86.0%;项目支出91.39万元,占1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8%,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6.9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3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以及增拨新冠疫情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2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2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47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511.01万元,占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4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和新冠疫情经费追加。
(3)住房保障支出22.27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1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9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拨新冠疫情经费。本年支出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疫情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原因增加车辆燃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原因增加车辆燃修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尽量减少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原因改为线上网络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以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形式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7.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原先设定和实际开展的工作,比较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经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附件2、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0311216。
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综合执法).xls
附件3: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卫生安全保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