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辽宁省部分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4

北碚肺炎组疫发〔2021〕51号

转发关于做好辽宁省部分地区来渝返渝

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各医疗机构:

辽宁省公布,5月14日起,将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陈屯镇杨店村,鲅鱼圈区熊岳镇宜城社区、和平社区、站前社区、北关社区、幸福社区、胜利村、丽华村、黎明村,共9个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要求,现将《关于做好辽宁省部分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函2021—20)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要求严格落实首诊询问有无辽宁省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对住院病人、陪护和发热病人要落实应检尽检。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规范及时报告。

二、区委政法委组织各街镇加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有辽宁省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加强排查,通知相关人员到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进行采样,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检测;自2021年5月14日起,所有来自或途经辽宁省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西南大学加强对师生排查管理工作,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分工协作。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按规定对5月1日以来有辽宁省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政法委推送排查人员进行采样,做好人员登记、标本送检工作,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录入“重庆市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区疾控中心每日上下午各集中收取1次标本,上午收样时间在11点以前,下午在15点以前,各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安排送检。区疾控中心每日中午12时前将累计采样人数、累计核酸检测人数、累计阳性数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

四、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本单位员工排查管理,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各单位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排查,2021年5月14日以来有辽宁省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旅居史的参会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曾倩,电话:68356318,邮箱:52709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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