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5.10.16)
日期:2025-10-16
北碚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5.10.16)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主类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或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1 重庆聚宁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龙凤一村180号 赵灿 放射诊疗 重庆聚宁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设备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案 1、未按照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杨育升未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2、新建的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已投入使用;3、新建的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4、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配备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四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第六十九条第六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予以行政处罚。 碚卫放罚〔2025〕4号 2025.10.16 警告并罚款1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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