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碚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5.11.28)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专业类别主类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
| 23 | 重庆市碚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 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丹阳大道96号 | 李京城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重庆市碚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案 | 1、在重庆市碚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制水车间采集的出厂水二氧化氯、游离氯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碚卫水罚告〔2025〕1号 | 2025.11.28 | 罚款 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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