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大家科学、理性消费保健食品,切实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1. 明确保健食品非药品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切勿听信夸大宣传而放弃正规治疗。
2. 警惕虚假宣传陷阱
对声称“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绝对有效”等夸大宣传保持警惕。尤其注意防范通过免费讲座、赠送礼品、虚假体验等形式诱导消费的行为。
3. 选购时认准“蓝帽子”标志
购买保健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场、药店或官方授权渠道,并确认产品包装上是否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及国家批准文号,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真伪。
4. 核对产品信息与需求
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确认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及食用方法,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避免盲目购买。
5. 保留凭证及时维权
购买时务必索取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虚假宣传,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