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931A/2018-000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静观镇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18-08-20
  • 发布日期
  • 2018-08-20
  • 有效性
  •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乡镇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乡镇要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乡镇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等方面职责。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社区管理等方面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方面职责。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等方面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职责。

设置3个公益性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652.83万元,支出总计4,652.8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02.19万元、增长9.46%,增加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新增村居视频监控支出,三是新增农村劝导站支出,四是信访维稳经费增加,五是工资调整,养老、医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44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4.14万元,占97.92%;其他收入92.69万元,占2.08%。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59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97万元,占40.06%;项目支出2,754.32万元,占59.9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54万元,较上年增加57.54万元,主要是区财政统筹返还安排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因工程未完工结算而结转下年。其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结转23.54万元,大坪锅厂坡滑坡整治工程结转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5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9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村级一事一议及6.9洪灾等专款补助,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103.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54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因村便民道、村级清扫保洁及6.9洪灾等专项,区财政拨入了专项补助,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87.54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5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的区级专项补助,用于村便民道、村级清扫保洁及6.9洪灾等项目,增大了项目支出103.49万元;二是收回上年度环保项目经费30万元、区财政统筹返还项目经费176万元,增加年初结转项目经费20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及大坪锅厂坡滑坡整治等项目,增大了项目支出148.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00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一是因村便民道、村级清扫保洁及6.9洪灾等专项,增大了项目支出;二是收回上年度环保项目经费30万元、区财政统筹返还项目经费176万元,增加年初结转项目经费20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及大坪锅厂坡滑坡整治等项目,增大了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7.94万元,占2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6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政府公务员奖励及第四度季平时考核支出未实现,人员经费减少,支出减少。公共安全支出225.02万元,占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治安巡逻人员社保基数变动,支出增加3.33万元,安监支出增加10.53万元;二是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增加8.63万元,消防车等其他费用支出增加6.53万元,年初无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51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文化中心人员奖励性绩效及第四度季平时考核支出未实现,人员经费减少7.9万元;二是文化中心公用支出增加1.4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1.23万元,占3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双拥工作增加经费3.13万元,残联换届增加经费1.2万元,敬老院增加支出4.18万元,农村特困增加经费3.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53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3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生办增加支出1.06万元,食药监增加支出1.12万元,体检增加支出4.99万元,因补发上年度优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增加38.98万元,解决事业人员大病医疗增加支出2.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9.09万元,占17.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建办购买办公用品增加支出0.69万元,场镇维修费支出增加0.55万元,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支出56.46万元(年初无预算),环卫支出增加了30.87万元,花乡广场工程款未结算减少支出3.48万元。农林水支出672.06万元,占14.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垃圾收集保洁支出33.06万元,年初无预算;二是村级便民道修建支出30万元,年初无预算。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2.00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坪锅厂坡滑坡整治工程支出62万元,年初无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26.22万元,占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支付残疾人危房改造镇级配套资金1.4万元,年初无预算;二是因人员职级变动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增加0.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8.89万元,较上年减少326.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比上年增加35.1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152.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23.1万元,共计增加210.3万元;二是奖金支出减少52.91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励未发放。绩效工资减少49.84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未发放;其他工资福利减少157.7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第四季度考核和年终绩效未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75.9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3月起,退休人员退休金全部归入了社保机构。以上总共减少支出536.4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9.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用经费的标准,使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均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减少一辆,使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02万元;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减少经费1.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支出。

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减少1辆;二是我镇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出行,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

公务接待费37.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结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76批次,3,80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9.98万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车和垃圾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电脑、空调等货物,以及购买文艺汇演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预算绩效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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