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天生街道办事处(本级)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7638/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天生街道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委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天生街道办事处本级现设有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财政办、规建环办、应急办等8个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58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8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58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42万元,国防动员支出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71万元,科学技术支197.00万元,节能环保支27.54万元,农林水支19.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00万元,其他支出0.7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14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0.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80.42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1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21.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2778.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王小娟,电话:023-6835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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