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日期:2025-12-15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北碚信20251209001

投诉人举报重庆硕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北碚区歇马镇小湾村,主要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该公司厂区内有2家企业,均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自行投入生产。二是建有一个简易污水处理设施,但长期无法使用,污水经简单沉淀后直接排入环境。三是含油屑未处理直接外卖。

歇马街道

工业园区和企业管理、水环境、固体废物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经济信息委、歇马街道对问题进行了核查。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核实3个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重庆硕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实为重庆众成丰和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门外招牌名,无经营生产实体,厂区内仅重庆众成丰和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一家经营制造实体。
重庆众成丰和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小湾村才风湾,于2019年9月成立,主要从事非标金属件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锯床1台,加工中心20台;主要生产原料为铝材型材;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铝材型材→下料→机加→成品出厂。
重庆众成丰和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要求,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00109MA60L28D58001Y。企业于2022年5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套,生活污水和清洁、洗手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设施间隙性排放,检查时总排口无处理水外排。企业的主要生产废物铝屑集中堆存于铁箱内,经控油处理后按一般工业废物交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沾油铝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部分属实

一是企业规范运维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是企业依据含油金属屑的管理规定,确保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堆存和合规处置。

重庆众成丰和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材机制造(非标件制造),依据《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3年版)》相关规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类别,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企业建有生活污水和清洁、洗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外排。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企业总排口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取样监测,并加强监管,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含油金属屑产生,区生态环境局已向企业进行相关管理规定和法规知识的宣传,并指导企业进行问题的立行立改。

阶段性办结

2

北碚电20251209015

北温泉街道卢作孚路海宇逸景苑楼下八仙桌旁新开业的鲜货烧烤大排档,业主投诉其占道经营,产生油烟、噪音扰民。此地原为药房,无烟道,怀疑其将楼板割掉安装烟道,有安全隐患,且烟道油烟逸散至楼道和电梯井。

北温泉街道

大气环境、声环境

北温泉街道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属实,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
现场核查,北碚区一家人烧烤店,开业期间烟道存在漏烟油烟扰民和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的情况,该店位于北温泉街道卢作孚路238、240号,于2025年12月6号开业,主要从事烧烤、江湖菜经营。店面选址不涉及相邻层禁止性规定,店内厨房有一体化烧烤机1台、猛火灶2个,烧烤油烟和猛火灶油烟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支烟道的一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从主烟道经两台油烟净化器设施处理,经二楼墙体小区商业烟道入口,进入小区商业烟道升顶排放。
北碚区一家人烧烤店店面房为二层商业用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使用人为安装烟道在一、二层之间的楼板上开孔,孔径尺寸约300×600mm。区住建委咨询专业技术机构,楼板上的开孔对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不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餐馆油烟有效收集,并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规范经营行为,减小噪音。

1.北碚区一家人烧烤店,经营者已对烟道漏烟的情况进行整改。
2.区生态环境局将对餐馆油烟排放进行执法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置,确保餐馆油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北温泉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餐馆油烟有效收集,防止烟道渗漏,油烟扰民,加强宣传劝导,规范其经营行为,减小噪音。

未办结

3

北碚电20251209022

东阳街道下坝路重庆群升有限公司,有群众反映在其路过该公司周边时看到疑是污水的液体从墙上流出来。

东阳街道

水环境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东阳街道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对问题进行了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反映的疑似污水为小溪边轻纺资产下属两江新区企业管理分公司北碚资产点场地一侧堡坎内渗出的水。在位于东阳街道下坝路88号两江新区企业管理分公司北碚资产点场地一侧有高约5米的条石堆砌的堡坎,条石缝隙间有约显乳白的水流痕迹,其水量微小无法有效采样。经区生态环境局、东阳街道、建委排水中心、大新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排查,反映的重庆群升有限公司已搬离,周边无产生废水的生产企业。因两江新区企业管理分公司北碚资产点该场地为多年前建设的厂房,其配套的管网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导致该堡坎处出现渗出现象。

部分属实

两江新区企业管理分公司北碚资产点展开对该场地的排查,查明渗水原因并及时完成整改。

针对该渗水情况,相关部门联合对两江新区企业管理分公司北碚资产点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一要立即展开对权属场地的排查;二要对场地内公厕进行防渗处理,优化排污管道;三要对查明的源头进行整改,杜绝污水外排。
生态环境局及东阳街道督促两江新区企业管理分公司北碚资产点尽快完成整改;加强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4

北碚电20251209023

歇马街道紫云台2组团,小兵烧烤油烟扰民,投诉人反映其一楼是底商,二楼为住户,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知道如何取得的营业执照。同时,投诉人反映多次向北碚环保局投诉,其回复称已对小兵烧烤做出处罚,但油烟问题未得到解决。督察组入驻后该烧烤店暂停营业至今。

歇马街道

大气环境

经核实,投诉问题部分属实。紫云台小兵烧烤,无专用烟道,油烟异味扰民问题属实;营业执照不符合法律规定问题不属实,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协办反馈,该经营主体证照齐全,且均符合办理要求;督察组入驻后该烧烤店暂停营业至今问题不属实,该烧烤前于环保督察入驻前已自主闭店至今,非督察组入住后才关闭。
2025年9月,歇马街道收到该店铺类似问题投诉。经核实,该烧烤店楼顶与居民住宅相连,无专用商业烟道,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低空排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9月11日,歇马街道依据该条款对北碚区融悦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期间街道多次检查,发现该店违法行为未整改。10月31日,歇马街道依据该条款对店铺处以罚款1万元。处罚后,店铺未整改且持续营业。11月24日,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该店仍未整改且在营业。11月25日,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经营者15日内整改,若不整改“予以关闭”。
12月10日,歇马街道接到投诉后,立马组织工作专班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店仍未营业。

部分属实

一是依法进行查处,督促商家尽快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获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一是督促店铺落实问题整改。12月10日-11日,巡查发现该店铺暂未营业。下一步,街道将积极联系区生态环境局,跟踪店铺的后续整改和处置情况。
二是开展群众宣传引导。歇马街道组建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执法队、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组成的工作队,立即开展片区宣传引导工作,争取获得群众理解。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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