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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立15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下属事业单位1个:北碚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设在区纪委的区委工作机构1个:中共北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53.52万元,支出总1,253.5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43.89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5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5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5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91万元,占62.70%;项目支出467.61万元,占37.3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5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9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84万元,增长31.1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纪律审查专项经费150万元;二是追加人员工资调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9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84万元,增长31.17%。主要原因:一是追加纪律审查专项经费150万元;二是追加人员工资调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26万元,占84.50%,较年初预算数增284.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追加纪律审查专项经费150万元;二是追加人员工资调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02万元,占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导致社会基数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9万元,占3.1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38.54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补贴年初未下达预算,年底追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1.88万元,较上年增加7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4.03万元,较上年增加3.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印刷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和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纪检监察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47.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市区纪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巡察工作、办信办案等工作,接受市纪委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65批次,3,17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0.16元,车均维护费9.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10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廉政中心投入使用,水电费比往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务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62586;邮箱:10806025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