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二)机构设置
内设一室两科:办公室、基层工作部、服务发展部。
下设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行政编制人数7人(含工勤人员1人)。
年末实有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较上年减少1名,2018年12月有1名退休人员(去世)。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2.47万元,支出总计112.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5万元、下降17.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退休人员经费。(2017年3月已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已由社保基金发放)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4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3.95万元,下降17.5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退休人员经费。(2017年3月已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已由社保基金发放)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5万元,下降17.5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退休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7.47万元,占24.42%;项目支出85.00万元,占75.5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5万元,下降17.5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退休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安全生产监管奖励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5万元,下降17.5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安全生产监管奖励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0万元,占75.58%,(其中:送温暖专项经费40万元、金秋助学专项经费30万元、劳模专项经费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7万元,占21.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安全生产监管奖励金支出0.90万元,占0.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安全生产监管奖励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5万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3月开始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已由社保基金发放,减少了退休人员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离休费、离休补贴,保留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退休人员医保垫底资金等。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对区总工会没有行政经费补助。因此,区总工会财政决算中的公用经费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区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由区总工会自有经费承担,并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自觉接受市总工会的全面监督和审计。因此,区总工会财政决算中的“三公”经费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公车故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由于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因此,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万元。主要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效果良好,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已完成全年计划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送温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元旦、春节慰问建档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共1223人,主要以解困脱困为目标,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应急生活问题,保障困难职工节日生活,让广大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困难职工做好事、做实事,受到广大职工一致好评,满意度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区总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元旦、春节共慰问建档困难职工1223人,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了应急生活问题,让广大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困难职工做好事、做实事,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满意度100%。
(四)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13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