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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7664E/2020-0002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纪委监委机关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性
  • 有效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立18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民生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

下属事业单位1个:北碚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区监委派出监察室4个:派出第一监察室、派出第二监察室、派出第三监察室、派出第四监察室。

设在区纪委的区委工作机构1个:中共北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没有单独的预算,决算由区纪委统一编报。

(四)机构改革情况。根据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2018年区监委成立,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单位内设机构、人员构成、职能职责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034.57万元,支出总计2,034.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7.99万元、增长41.63%,主要原因:1.原检察院18名转隶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纪委负责保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目标考核奖提标。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3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7.99万元,增长41.63%,主要原因:1. 原检察院18名转隶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纪委负责保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目标考核奖提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4.5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1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02万元,增长40.58%,主要原因:1. 原检察院18名转隶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纪委负责保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目标考核奖提标。其中:基本支出1,400.55万元,占69.35%;项目支出619.05万元,占30.6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万元,主要原因:党风政风大数据平台项目未结束,需结转到2020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4.5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7.99万元,增长41.63%。主要原因:1. 原检察院18名转隶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纪委负责保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目标考核奖提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7.99万元,增长41.63%。主要原因:1.原检察院18名转隶人员的工资关系转入,由我单位负责发放,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目标考核奖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46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目标考核奖提标。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02万元,增长40.58%。主要原因:1. 原检察院18名转隶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纪委负责保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目标考核奖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49万元,增长5.9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目标考核奖提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党风政风大数据平台项目未结束,需结转到明年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4.95万元,占86.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38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9.43万元,占7.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社保增加。(3)卫生健康支出53.44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4)住房保障支出60.73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5万元,增长22.2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住房补贴。(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5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95万元,增长75.46%,主要原因:1. 原检察院18名转隶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纪委负责保障,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目标考核奖提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9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15万元,增长184.64%,主要原因是搬迁办公场所,维护了办公场所、购置了办公家具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1.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7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购置了2辆执法执勤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44万元,增长31.53%,主要原因是购置了2辆执法执勤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23.6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执法执勤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执法执勤车报废,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0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外出办案、巡察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派车规定,对不属于派车范围的坚决不派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6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1.原执法执勤车年月久远,为确保安全,进行了保养维修。2. 办案外查数量增加,用车比较频繁,车均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43.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检查,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缙云山专项整治、脱贫攻坚等专项督查,市内外纪检系统来碚学习派驻派出、巡察工作、大数据平台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2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2,9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5.93元,车均购置费11.80万元,车均维护费9.14万元。车均费用较高,主要原因:1.原执法执勤车年月久远,为确保安全,进行了保养维修。2. 办案外查数量增加,用车比较频繁,车均费用增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15万元,增长184.64%,主要原因是搬迁办公场所,维护了办公场所、购置了办公家具等。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8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4万元,下降12.66%,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和次数减少,厉行节约。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0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上级调训规模和次数减少,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全部是执法执勤用车。我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28%。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 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619.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区纪委监委职能职责;具体的支出内容符合部门实际需要;绩效目标定位明确,组织实施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科学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内控监管规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较规范,有效发挥财会监督职能,防控各类财务风险;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机制,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自评结果

纪律学习宣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体主要完成情况:充分利用“一刊一网”和《缙云清风》内刊、微信平台和专题会、座谈会议形式,全面加强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019年,缙云清风公众号发信息235期、1005条,报刊数量《中国纪检监察报》征订623份,《中国纪检监察》征订1600份,《党风廉政建设》征订200份。刊发《缙云清风》6期,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街镇行、廉政文艺汇演、廉政微视频征集、“清廉机关”建设等系列活动,在中央媒体刊发稿件30篇,市级媒体刊发稿件83篇。产出及效果:一是通过主动发声,开门反腐,有力提升了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注度,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在全市区县名列前茅。

注: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我单位2019年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桂蓉, 6886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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