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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77442/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委老干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北碚区委老干部局是北碚区委的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确保”,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立足职责、用心用情用力、示真务实、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注重发挥老干部优势和作用,着力加强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老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体现时代性、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主要任务:一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抓好离退休干部队伍的党建工作,引导老干部永远听党话、跟党走。二是组织引导老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作风,续添正能量,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献计出力。三是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开展报告会、通报会、日常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满腔热忱扶危解困,真心、细心、耐心为老干部服务。五是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能力,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对党绝对忠诚。六是指导、协调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涉老组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一室一科一中心:办公室、离退休管理科、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4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13.24万元,主要是对项目经费支出的压减。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4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70.5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0.5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29万元。支出较2020年减少13.24万元,主要是对项目经费支出的压减。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9.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74万元,收支均比2020年减少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16万元,比2020年增加10.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2.58万元,比2020年减少23.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好财政项目支出结构,主要用于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等重点工作项目经费做实。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08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相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提倡绿色出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3.75万元,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租车费用的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2.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爱川   

联系电话:023-6831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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