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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76729/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委组织部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有效性
  • 有效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的要求,负责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费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组织、管理;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对区管领导班子换届、调整、任免等提出建议;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及人员管理、协调开展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区人才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协调、服务。

(二)机构设置。

区委组织部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八科两室”: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监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公务员管理科、干教科、人才科、研究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北碚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参公)、北碚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碚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北碚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心、北碚区公务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7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收入1753.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5.1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21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7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5.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3.6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1.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2.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43万元,比2020年增加14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21万元,比2020年增加5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72.22万元,比2020年增加91.4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未用完的市级工作经费218.8万元,包括市级下达的鸿雁计划专项资金180.8万元、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经费28万、40年党龄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10万元,均为补助人才、老党员及选调生相关工作的市级配套经费,其他专项主要用于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公务员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5.5万元,比2020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20年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20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保留的2辆公务用车购置时间均超过7年,使用频率较高、运行年限较长,零配件老化较严重,维修保养支出较大;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3.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53.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云晓     联系方式:023-68869929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相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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