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9-07-25

罗培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企合作,共建名校的建议》(第6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学校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渝教发〔2019〕2号)要求:

      “从2019年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禁止公办中小学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新的民办学校。优质公办中小学在主城区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参与举办公办学校,办学不得与楼盘挂钩。鼓励通过实施学区管理、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提高公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禁止任何相对薄弱的公办、民办学校以名校冠名。”

为进一步扩大和延伸优质教育资源,我区大力实施优质教育集团化发展改革,区教委在《北碚区优质教育集团化发展实施方案》(碚教发〔2014〕80号)实施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紧密型优质教育集团化管理,印发了《北碚区紧密型优质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北碚教发〔2019〕38号)。重庆第二十三中学校作为江北中学教育联盟集团中的一员,在江北中学的引领帮扶下,通过集团内管理互通、教师交流、教研共建、特色互补和文化互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此复函已经杨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联 系 人:潘永

联系电话:68318202

邮政编码:4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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