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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4-24

重庆市北碚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2021年4月22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21〕20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截至2020年末,全区已基本实现9个街道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8个镇养老服务中心建成5个,农村养老互助点个建成80个,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出现差距。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居家社区机构相适宜,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北碚区根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号)要求,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设置三大目标

对应《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实现以下三大目标:

一是健全区、街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全区建成并运营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2所,升级改造敬老院7所、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8个,设置互助养老点42个。

二是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每个村设置1个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养老点,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

三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管理运营机制。全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由养老机构运营,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60%。推行“中心带点”连锁化运营模式,增强管理运营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和敬老院、镇养老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二)明确14项主要任务

对应《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以下14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二是推进街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是推进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四是合理规划建设村级互助养老点;五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持续运营;六是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七是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八是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九是积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十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十一是推进农村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十二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十三是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照护支付能力;十四是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业态。

(三)三条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因工作内容高度重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领导小组职责,在此基础上,增加区农业农村委、区残联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纳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各街镇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落实财力保障。统筹市级奖补资金,对每个街镇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的村级互助养老点整体打包按照平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相关部门积极对口向上级争取其他资金支持。

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各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农村养老服务配套政策,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机构跨区域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四)核心举措

一是2022年实现全区建成并运营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2所,升级改造敬老院7所、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8个,设置互助养老点42个。二是全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由养老机构运营,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60%。推行“中心带点”连锁化运营模式,增强管理运营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和敬老院、镇养老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三、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即每个镇建成一个养老服务中心。

(二)“社会化运营率指标”:指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全部社会化运营,失能照护中心全部社会化运营,敬老院60%以上社会化运营。

(三)“中心带点”:指街道或镇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养老服务站、养老互助点提供延伸服务,并指导带动养老服务站、养老互助点运营的模式。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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