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北碚区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抢险救灾工作机制,规范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碚区实际,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北碚区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
二、基本情况
(一)主要内容。共十四条,包括文件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抢险救灾工程的定义、负面清单、涉及单位的职能职责、认定分工、认定程序、审批管理、发包管理、合同管理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内认定、实施的抢险救灾工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执行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文件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抢险救灾工程。是指因突发事件引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建设工程。
(二)认定机构。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按照区级相关应急预案,设立抢险指挥机构的,认定机构由抢险指挥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未设立抢险指挥机构的,认定机构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与上级文件的主要异同
《重庆市北碚区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深化和细化,参照其他省市、区县的做法,进一步增加区级抢险救灾工程认定和管理的操作性,明确了抢险救灾工程认定和管理过程中的具体程序。相较上级文件,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是除定义抢险救灾工程外,增加了负面清单,避免项目业主将正常项目以抢险救灾为理由,规避招标。
二是认定程序中,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在认定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
三是规定了区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等审批部门应当依法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