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90092980506/2021-00052 | [ 发文字号 ] | 北碚府发〔2020〕79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北碚区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8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H27-107地块金科博翠山麓项目“2020·10·19”一般其他事故暂存处理的批复
北碚府发〔2020〕79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H27-1/07地块金科
博翠山麓项目“2020·10·19”一般其他
事故暂存处理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局《关于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H27-1/07地块金科博翠山麓项目“2020·10·19”一般其他事故暂存处理的请示》(北碚应急文〔202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规定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暂存事故的建议。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待发现新证据后再重新启动调查的处理建议。
此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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