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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506/2021-00136
  • 发文字号
  • 北碚府办发〔2021〕58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有效性
  • 有效

北碚府办发〔202158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

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园城管委会(国有公司),在碚市属有关单位

《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1



北碚区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安排,适应国务院食安委有关新标准新要求,根据《重庆市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渝食药安委20211)要求,持续推进我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和谐提供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重庆市首批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新标准新要求,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八个方面,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30日前)。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新标准、新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自查申报(即日起—2021825日)。区食药安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自查工作专班,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区县自查评审操作指南》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书等材料,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食安办。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整改。

)市级初评(2021年9月底前)。市食药安委接到初评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创建知晓率、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达标的,根据《评价细则》进行检查。经测评、检查、公示后没有被否决情形的,市食药安委综合初评测评、检查、公示和日常工作等情况,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名额安排,择优确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提名区县。

(四)持续巩固(即日起2022年12月)。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对照当年《评价细则》,全面梳理,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项目、不降一条标准,确保各项指标全面持续达标。

(五)国家验收(具体时间由国务院食安办确定)国务院食安办根据各地提名,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对标对表当年《评价细则》,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的评审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创建工作的最新要求,调整重庆市北碚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搭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附件2)。各街道(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同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北碚区食安办关于建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日常工作机制的通知》(北碚食安办〔201716)要求,持续做好会商研判、联动执法、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并积极引导挖掘各类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相关行业领域的资源和力量参与创建工作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共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浓厚氛围,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夯实基础工作。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梳理和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工作,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底线。

(四)强化示范引领。要持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等活动,注重发挥示范单元的引领作用,以点促线带面,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和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要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创建重点,贴近群众需求,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体现我区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创建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勇于创新实践、重点攻坚突破,真正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把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提升到新高度。

(五)加强督查督办。区食安办要加大各镇(街道)、部门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按照创建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及时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创建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或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北碚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任务分解表

   2.北碚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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