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北碚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歇马街道小湾村河嘴村民小组等1个村3个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歇马街道小湾村河嘴村民小组等1个村3个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14.3055公顷,涉及村社(组)为小湾村河嘴村民小组、小湾村涂家扁村民小组、小湾村周家堡村民小组。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北碚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组织北碚区征地事务中心、歇马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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