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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强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审人选公示
日期:2020-05-14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自强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6号)精神,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重庆市自强模范、重庆市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重庆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人选公示如下。

一、重庆市自强模范

杨云刚(肢残),北碚区印光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二、重庆市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北碚区财政局。

三、重庆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潘光银(肢残),市肢协主席、北碚区残联副理事长。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5月20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区残联办公室、区人社局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传真):023-68202283,函件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北碚区缙和路18号)、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华路168)。

重庆市北碚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


重庆市自强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北碚区推荐对象(初审)事迹简介

一、杨云刚

杨云刚,男,55岁,金刀峡镇小华蓥村青山沟组村民。2003年,在天府矿务局三汇三矿工作时受伤,被评定为肢体四级残疾。他受伤后,没有怨天尤人,没有“等靠要”,坚强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磨难,用辛勤的汗水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一名身残志坚的养蜂人,靠勤劳的双手脱贫致富,从2008年至今,已经由原来的几箱蜂发展为160多箱蜂,正式注册企业营业执照。2015年,已注册商标。同时,并带动周边残疾人、农户养蜂。杨云刚身残志坚、自主脱贫的精神,深深影响着身边的贫困户,促使更多贫困户积极肯干,勤劳致富,为早日脱贫努力奋斗。

二、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北碚区财政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加大投入,全面落实系列康复、教就及扶贫惠残等项目,保障和促进全区残疾人工作成效显著,为北碚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加大投入,全面保障完成各项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惠残项目

区财政累计投入4300万元,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一是积极争取残专项资金310万元,专项用于金刀峡镇小华蓥村扶贫项目;投入330万元改建了贫困家庭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投入1500余万元对22500余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二是投入400余万元对206名0-6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投入资金430万元,对3500人次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住院服药救助,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三是投入资金153万元,对561名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进行了入学和生活救助。投入50余万元对全区836名农村残疾人开展了种养殖业培训。投入480万元159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规范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及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成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北碚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机制》,建立联合税务征收残保金,形成合力催收,共征收残保金9821万元。加强财政财务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效益。

三、潘光银

潘光银同志从1998年8月重庆大学毕业后到残联,就一直从事残疾人业务和残疾人群体的安全稳定工作,至今已经20余年,从开始的困难重重,到后来和残疾人成为贴心的朋友,勤奋工作、敬业奉献,锐意进取、务实创新。作为一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他认真贯彻落实分管的残疾人危房改造、大学生救助、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居家托养、职业培训等各项惠残政策,帮助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我区残疾人群体16年无市区集访;潘光银同志自2018年8月兼职重庆市肢残人协会主席以来,尽心尽职,在做好区残联分管工作的同时,通过协会活动的开展,团结教育全市肢残朋友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残疾人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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