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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公示(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日期:2021-09-16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同意以下机构(个人)在北碚区内开办医疗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申请机构名称:重庆市北碚区缙云新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福善路59号(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地址为准);

法 人(负责人):李杰;

类 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所有制形式:全民;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建筑面积:2066.44㎡;

服务性质:门诊服务;

编制床位:30张;  

注册资金:806万元;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科/妇女保健/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科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68356317 传真:6835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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