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23〕23号)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决定开展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查前内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北碚区民政局、北碚区城市管理局、北碚区医保局、北碚区天生街道、北碚区朝阳街道、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北碚区龙凤桥街道、北碚区东阳街道、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北碚区歇马街道、北碚区水土街道、北碚区复兴街道、北碚职业教育中心、北碚区文星小学、重庆市勉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制度是否严格,财务报销票据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送礼、采购事项“化整为零”,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标准情况。
(二)国有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管理执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时间及年限
检查时间: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具体时间以检查组通知为准)。
检查年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对重大问题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五、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联系电话:023-68280347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