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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业务领域 | 业务条线 | 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事项分类标记 | 层级 | 监管形式 | 事项生效日期 | 法律依据 | 检查流程 | 检查结果 | 是否涉企事项 | 检查方式 | 是否纳入“无事不扰” |
| 1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检查 | 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申请人 | 法定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2010/12/1 |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2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城市道路设施情况的检查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申请人和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特殊车辆申请人 | 法定+赋权事项 | 区级,乡镇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1996/10/1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3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停车场情况的检查 |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临时停车场管理者或者信息服务企业 | 法定+赋权事项 | 区级,镇街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2025/7/1 | 《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4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城市供水设施情况的检查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申请人,供水工程建设的申请人以及供水单位 | 法定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1994/10/1 | 《城市供水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5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城市环卫设施情况的检查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的单位,城市公厕管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 | 法定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2010/7/30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6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生活垃圾合法规范处置情况的检查 |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以及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 | 法定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2022/3/1 |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7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建筑垃圾合法规范处置情况的检查 | 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单位 | 法定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2005/6/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8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情况的检查 | 户外广告设置人、户外招牌设置人,非经营性充气式宣传品的设置人 | 法定+赋权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1992/8/1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9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城市公园的检查 | 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游乐、展览等活动的举办者 | 法定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2010/7/30 | 《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
| 10 | 城市管理 | 城市管理 | 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情况的检查 | 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 | 法定事项 | 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2020/3/1 |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通过“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获取“执法码”形成检查通知书,并扫描“企业码”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 1.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记录并终结本次检查任务。 2.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4.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规定办理。 |
是 | 现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