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693/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0-06-26
  • 发布日期
  • 2020-06-26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财政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严肃财经纪律,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各项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财务管理情况开展综合大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具有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职能的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等。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支出“三公”经费等情况;

2.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特别是现金管理、报销制度管理等是否存在流程不规范等情况;

3.各单位专项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检查是否存在套取资金、挪用资金、违规发放资金等情况;

4.各单位是否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管理,非税收入是否有收取依据、是否应收尽收、是否及时缴入非税收入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收费等是否合规等;

5.各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保管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自制票据、滥用票据、混用票据等问题;

6.各单位是否按规定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有关情况是否报财政部门备案,有无账外设账、转移收入、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7.各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资金申报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将预算资金以拨作支划转到代管资金账户上、是否存在大额提取现金情况、公务卡使用是否合理等;

8.各单位的代管资金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将往来款交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历年代管资金是否清理核对无误、代管资金中是否存在2年以上结余、是否收回财政统筹管理等;

9.各单位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发布采购信息,按规定进行比选;是否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等;

10.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制定资产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是否主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闲置资产租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进行公开招租等;

11.镇街实有账户管理情况,特别是实有账户金额是否过大、历年沉淀资金是否较多、已完工项目是否有存在结余资金等情况;

12.各单位部门预决算及对外公开情况,特别是预决算数据与会计账簙是否账表一致、部门结余上下年度是否一致、对外公开数据是否真实等;

1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时间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重大问题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其中财政票据清查包括目前单位留存的所有票据。

四、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阶段: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选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整改建制阶段:重点检查结束后,相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对应检查组。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二)注重协调,加强配合。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主动提供检查所需材料,与检查人员及时沟通,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整改,注重实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切实加以整改;要找准制度短板,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从源头上预防财务风险。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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