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财会监督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10-28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会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监督〔202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财会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代理记账机构等。

二、检查内容

(一)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政策实施方面,如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政策执行,以及直达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二是预算管理方面,如预决算公开、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基层预算管理等;三是财务管理及财经纪律方面,如非税收入、“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财政专户管理、部门内控建设等。

(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围绕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二是结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投融资平台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以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重点,开展会计秩序整治工作。

三、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31日,对重大问题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其中财会票据清查包括目前单位留存的所有票据。

四、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阶段: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31日。选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整改建制阶段:重点检查结束后,相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对应检查组。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积极统筹力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二)注重协调,加强配合。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主动提供检查所需材料,与检查人员及时沟通,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整改,注重实效。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切实加以整改;要找准制度短板,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从源头上预防财务风险。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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