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77X/2022-00074
  • 发文字号
  • 北碚发改〔2022〕77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发展改革委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日期
  • 2022-03-20
  • 有效性
  • 有效

北碚发改〔2022〕77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主动公开)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局                  重庆市北碚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重庆市北碚区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

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现结合北碚实际,提出本实施办法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2022年,按照50%税额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3.减免困难企业“房土两税”。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纳税人适用范围包括:已全面停产、停业、无经营收入来源的;当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被认定为市级特困企业的;从事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事业的。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除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加大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2022年,中小微企业本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5.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率政策。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级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6.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各区属国有企业对2022 年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2022年我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我区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区属国有企业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赁合同规定的同期连续 3 个月租金,合同时间不足的据实减免,承租同一资产不重复享受政策。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7.用活货币政策工具。鼓励支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充分运用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

8.引导延续金融惠企。支持辖区银行金融机构积极申请央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激励资金,用活支农支小再贷款,适时创新推出符合区域服务业企业特点的特色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为有续贷需求的服务业企业以“无还本续贷”或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方式及时办理续贷业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

9.鼓励金融减费让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鼓励积极贯彻落实央行要求加快建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机制。支持各银行金融机构将LPR与FTP嵌套使用,进一步提升市场化定价能力,合理降低部分服务费、手续费,让利实体企业,降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成本压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

10.严格制止“三乱”行为。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严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

11.激活消费市场氛围。常态化开展“爱尚重庆”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服务业行业采取发放惠民消费券、打折、满减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支持精品书店、文博场馆、影院剧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在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前提下,支持以划定区域等方式扩大外摆经营场所,允许经营者适度拓展经营场地。(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

12.降低转贷应急周转金费率。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费率继续按照0. 1‰执行。(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3.支持餐饮业疫情防控。2022年,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抽查的外卖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费用100%补贴,其他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给予核酸检测费用50%补贴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14.降低平台经济参与经营者成本。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支持生活服务类电商平台放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驻条件,引导平台企业降低服务、推广和宣传费用,对优质小微商户给予一定流量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15.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成贷”、创业担保贷等现有政银合作产品对餐饮企业支持力度,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用活北碚区民营和小微企业首续贷中心及“1+5+N”金融服务港湾等渠道,推出推广与餐饮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契合度高的信贷产品。持续提升北碚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在餐饮企业融资过程中精准助贷作用,支持餐饮业企业使用“无还本续贷”及北碚区民营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解决流动资金阶段性困境。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餐饮企业赴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提升资本市场意识和多渠道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商务委)

16.运用融资担保支持餐饮业。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能力,综合采用独立担保、联合担保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创新银担、银保等合作模式,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加大财政资金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补贴投入,严格控制担保费率,切实降低餐饮业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经信委)

17.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增强餐饮企业保险服务。鼓励辖区保险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展银保、政保等合作方式、向餐饮企业推广食品安全保险、餐饮业综合保险等特色商业险种,丰富保障内容、提高理赔效率,缓释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中断面临损失。(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8.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2022年,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助餐点年度考核排名处于1-5名的,给予5万元/年的运营补贴,年度考核排名处于6-10名的,给予2.5万元/年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9.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餐饮企业申报市级开设连锁直营门店、建设中央厨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被国家酒家酒店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五钻(含白金五钻)级酒家、四钻级酒家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将北碚特色菜品制定为“渝菜”地方标准的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鼓励餐饮品牌企业提档升级,对被评选为美团“黑珍珠餐厅”或同档次榜单的,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引入上黑珍珠餐厅或者同档次餐饮榜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20.支持零售业疫情防控。2022年,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零售业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费用100%补贴,其他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给予核酸检测费用50%补贴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21.开展商业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农村电子商务的覆盖面,支持打造村级电商服务点10个以上。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支持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开展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22.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农产品零售网点、智慧菜场,改造农产品零售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23.加强零售业金融支持。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为区内商超、连锁便利店等应急保供、便民生活圈企业提供授信长、可循环、价格优的信贷产品。加大青锋贷、重点文旅项目商铺贷、银税贷对零售业企业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专项贴息资金。持续提升北碚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在零售企业融资过程中精准助贷作用,支持餐零售业企业使用“无还本续贷”及北碚区民营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解决流动资金阶段性困境。(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24.运用融资担保支持零售业。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能力,综合采用独立担保、联合担保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创新银担、银保等合作模式,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加大财政资金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补贴投入,严格控制担保费率,切实降低零售业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区商务委)

25.支持“首店”经济发展。对近3年内被评为世界品牌500强、全球最有价值奢侈品牌100强或同档次商贸一线品牌首次在区内设立直营店、专卖店、旗舰店、原创品牌优质店的经营者,正式营运后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以上的,择优对品牌按全年不超过3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对引进企业(商业场所业主或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按全年不超过3家,最高不超过50万给予奖励,同一引进企业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26.促进汽车家电更新换代消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7﹒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质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再降低缴纳50%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28﹒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9﹒支持旅行社等拓展业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并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支持基层工会按规定为会员职工办理200元/年以内(含)的市内非5A级景区通卡或收费公园门(年)票。(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工会)

30﹒创新文旅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重点文旅项目名录库,推出重点文旅项目商铺贷、租金贷等特色文旅金融支持产品,灵活运用贴息政策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尽快投用见效。支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发展前景好的旅游民宿、星级酒店、文创文旅和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文旅商融合企业赴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提升资本市场意识和多渠道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金融发展中心)

31﹒优化文旅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旅游普惠金融服务。启动“1+2+N普惠金融到村”活动,支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1+2+N”机制将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村集体经济、农旅融合小微企业纵深推广。支持区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市小微担、市农担、市再担保等市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对乡村旅游普惠金融支持水平。(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金融发展中心)

32﹒支持酒店行业发展。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前提下,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确需在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之外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安排在会议定点场所举行,促进酒店行业恢复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委)

33﹒实施文旅企业贷款贴息。2022年,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暂时困难的文旅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财政局)

34﹒疫情防控临时关停网吧的宽带专线费优惠。对2022年因疫情防控临时关停的网吧经营主体,给予减免网费或延长同等时段的服务期限等优惠。(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35﹒经营困难旅行社缓缴住房公积金。2022年,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36﹒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投资新建的四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其配套费缓缴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的规定执行,应缴配套费达到规定数额后享受配套费缓缴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37﹒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100%或50%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以上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五、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38﹒暂停预缴铁路运输业增值税。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9﹒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0.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争取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根据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关于提质扩容主城都市区干线公路快速通道的要求,规划璧山-北碚-合川非收费公路快速物流通道,积极争取市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将东阳陆港物流园集疏运铁路和公路纳入今年政府投资年度前期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41.纾解公共交通困难。按照市级部署,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按照《北碚区公共交通发展奖励基金考核办法》,对公交企业冷僻线路及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补助。对公交企业进行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对公交企业进行以奖代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局)

42.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按照行业部门提供名单给予信贷投放政策倾斜。支持保险公司推出推广交通运输特色商业保险,缓释因运输过程中意外事件带来的企业损失。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债券或上市挂牌,并按照“沃土计划”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金融发展中心)

六、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43﹒实施“四个精准”防控措施。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级疫情防控要求精准防控,支持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常合理需求,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一是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餐厅、商超、景点、机场、港口、冷链运输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落实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到应检尽检。二是提升精准识别能力,确保在服务业场所发生疫情时全力以赴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三是强化精准管控隔离,科学精准定位服务业重点、高危人群,对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四是推广精准防护理念,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民航等行业和相关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和公众疫情防控意识。(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

44﹒落实“八个不得”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不得禁止低风险地区人员返乡,不得随意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扩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期限”防疫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服务业行业提出精准防疫要求: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三是不得突破政策要求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区、中断交通等措施或在现行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的,按程序报请同意后实施。要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

45﹒完善服务业精准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层面“四个精准”和“八个不得”防控要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现行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

七、保障措施

46﹒加强组织协调。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有关政策的执行落实工作力度,及时收集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各镇街要总结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区级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指导支持,确保各项政策在落到实处。对需要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的政策,区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

47﹒加大宣传力度。区级相关部门要建立服务业纾困政策宣传工作专班,及时跟进解读各项政策,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各街镇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支持企业纾困发展。(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

48﹒优化办理流程。对需要申报的相关政策,要开辟“绿色通道”,畅通企业线上咨询办理渠道,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确保政策精准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

49﹒强化政策调度。按照国家、市级要求,区级相关部门要对标建立服务业纾困政策调度机制,完善工作台账,按月梳理总结政策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考虑及相关建议,形成月度总结报告,每月2日前报送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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