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77X/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北碚发改〔2024〕1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发展改革委
  • 主题分类
  • 收费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有效性
  • 有效

北碚发改〔2024〕1号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文化旅游委: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4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488号)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

渝发改收费〔2023〕1488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3〕9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9号)的有关规定一并严格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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