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标题
  •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7567B/2021-00114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公安分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公安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 有效性
  • 有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任务是:维护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主要职责: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具有专政和民主的基本职能。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理、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公安分局内设4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设政治处(含战训基地)、监察室、警令处、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校保支队、治安支队、人口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支队、网安支队、科信科、情报信息科、刑警支队(含警犬基地)、经侦支队、禁毒支队、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内部安全支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办案中心等23个处队科室;设朝阳派出所、天生派出所、燎原派出所、北泉派出所、澄江派出所、黄桷派出所、文星派出所、歇马派出所、蔡家派出所、童家溪派出所、施家梁派出所、水土派出所、柳荫派出所、复兴派出所、静观派出所、金刀峡派出所、三圣派出所、桃园派出所、红石派出所、西山坪派出所、缙云山派出所等21个派出所;设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3个羁押场所。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无机构改革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5,975.24万元,支出总计55,975.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8.50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职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4,73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5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职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38.5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36.7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5,97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6.51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39,998.56万元,占71.5%;项目支出15,976.68万元,占2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8.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结转结余主要由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形成,2020年末财政对此类结转和结余进行了回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975.2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8.50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3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5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4.35万元,增长9.4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购房补贴、抚恤金等基本支出经费4248.95万元,追减辅警经费等项目经费和上年结转结余经费共计 465.4万元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6.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7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6.51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1.07万元,增长11.9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购房补贴、抚恤金等基本支出经费5967.1 万元,追加公用经费449.4万元,追减辅警经费等项目经费和上年结转结余经费共计465.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8.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结转结余主要由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形成,2020年末财政对此类结转和结余进行了回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8,852.69万元,占8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5.42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追加疫情防控专项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04.31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0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社保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20.5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医保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677.74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29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94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9.94万元,主要原因是澄江所年中追加的地质灾害整改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9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7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9.23万 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职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82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2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9.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58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总体金额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2019年的车辆采购预算400万元调整到本年实施政府采购。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2.10万 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车辆采购预算支出360万元调整到本年实施政府采购。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360.29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车辆采购预算400万元调整到2020年实施政府采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7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通过政府采购价格相对优惠的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0.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采购调整到本年实施政府采购。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8.7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等工作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21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3.99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分局调研和考察学习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分局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分局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 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8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96元,车均购置费12.87万元,车均维护费1.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20.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2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受物价上涨影响,使得运行成本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分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2020年的会议也都尽量安排在单位内部场地开展,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0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分局尽量在本单位的战训基地安排教育训练,同时2020年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培训事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4.02万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8.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048.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9%。主要用于采购电脑、食堂劳务、公安设施设备的运维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分局对56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6项,涉及资金2269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公安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项目名称

车管所租金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实施

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向旺68316036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总金额

80

80

100.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80

80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2020年绩效目标:开展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力争全年考试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为企业其他驾考工作带动考生增长。

该项目2020年完成情况:现全年考试接待人数已达到5652人次,带动其它驾考产业考生增长2000余人。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

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

比例

(%)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使用面积

=

3085

15

3085

100.10%

15


办公区域接待人次

人次

80000

15

86000

107.50%

15


质量

指标



















时效

指标

运行时间

230

15

237

103.00%

15











成本

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

效益

带动周边车辆产业增加数量

1

15

1

100.00%

15

新增1家

4s店










社会

效益

年度业务数量

170000

20

175000

103.00%

20











生态

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车驾管回访满意度

%

98

20

99.15

101.00%

20


合计

100

100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项目名称

档案数字化建设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实施

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向旺68316036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

年度总金额

10

10

100.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10

10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2020年绩效目标:1.购档案纸50万页;2.档案纸张质量全部合格;3.档案留存资料完整。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

该项目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1.购档案纸150万页;2.档案纸张质量全部合格;3.档案留存资料完整。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护了党和国家的财富。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

权重
(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

比例

(%)

指标得分 (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档案页数

万页

=

50

40

150

300%

40











质量

指标

档案纸张质量合格率

%

=

100

20

100

100%

20











时效

指标



















成本

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

效益



















社会

效益

档案留存资料完整度

%

=

100

20

100

100%

20











生态

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20

90

100%

20


合计

100

100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北碚区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一级预算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联系人

张显峰

联系电话

68316238

自评总分(分)

87.76

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总量(A)

全年预算总量(年初预算+年中调整,B)

全年执行总量(C)

执行率(C/B,%)

47296.05

55975.24

55975.24

100.00%

部门整体  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区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综合成绩位列本序列第八位,力争达到第六位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区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综合成绩位列本序列第五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率完成95%;办理车架管业务147000件次;查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行为180598起;签发出国(境)证件5062件次;公安网网站信息系统正常运转366天;办理居民身份证38771个;现行命案破案率达100%。

绩效

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度指

标值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完成

比例

指标

得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预算执行率

%

95

10

100

105.26%

10.00


办理车驾

管业务

件次

70000

15

147000

210.00%

15.00

增加原因是车辆及驾驶员人数增加办理相关业务随之增加

查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200000

15

180598

90.30%

13.54

疫情防控期间的车辆违章现象大幅减少,市局也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提醒方式,不予处罚

签发出国(境)证件

件次

18000

15

5062

28.12%

4.22

疫情防控期间按上级要求暂停办理日常性签证事务

公安网网站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340

15

366

107.65%

15.00


办理居民身份证

10000

15

38771

387.71%

15.00

目标设置数为北碚区达龄办证人数,增加为区外人员及补办人员


现行命案破案率

%

95

15

100

105.26%

15.00


合计

100

87.76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无委托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31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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